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16-037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9 月 11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
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
法》、《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
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
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
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
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
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2016年8月19日前以本公告约定方式向公司董事会
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提名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
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
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
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
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
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需满足下述
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3、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4、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
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
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
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
单位任职;
(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
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如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
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16 年 8 月 19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
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嘉音、董颖异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31016917
联系传真:021-31016909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 2777 弄 9 号楼,邮编 201206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
附件: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
提名的候选人类别: □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
被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请在“是”
或“否” 前打“√”)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注:指与上市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数量;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提名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