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5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00—8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
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8 月 5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
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6 层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2
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的出资
人调整的议案》
(三)披露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7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
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8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
业部出具的2016年8月5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
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
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
3
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蔡景业
联系电话: 010-68138782
传 真: 010-68138822
电子邮件: cjy@bnbm.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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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
议案 1 方的出资人调整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
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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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
1
对方的出资人调整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
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
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
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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