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深大通公司向董事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就上述投资行为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累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该事项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同意上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并提交 201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张世兴 齐二石 皇甫晓涛
2016 年 0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