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10 号文核准,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行
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6年8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8月16日(T日),其中,网
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
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
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
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
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8月18日
(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
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8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
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
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327.6836 万股,无老股转
发行股数
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
发行方式
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
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
发行对象
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 日(网上申购日为 2016 年 8 月 16 日),其他发行重要
发行日期
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 34 号九运大厦 C 单元 23 层 1-3
发行人联系地址
室
发行人联系电话 027-8489914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昆明市北京路附 1 号红塔大厦 24 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10-66220009-6666
发行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8日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