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0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5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
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
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
披露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
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