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6- 074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7 日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8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贾全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于秀成先生为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兼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经营效率,董事会提请将《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