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 2016-14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地块名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D2-43 号地块
成交金额:19,587,584 元
一、交易概述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口富润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富润”)与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土
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营口富润取得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D2-43 号地块土
地使用权,面积为 244,844.8 平方米,总价款 19,587,584 元,使用年限 40 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受让
土地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土地使用权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D2-43 号地块
2、四至范围:咸水河街以南、民生路以西、纬一北路以北
3、出让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面积:244,844.8 平方米
6、土地使用权年期:40 年
7、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捌拾元(小写 80 元);总额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伍拾捌万柒仟伍佰捌拾肆元整(小写 19,587,584 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出让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 1 号
三、受让土地的利用
该宗土地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包括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应符合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转让宗地规划条件及总体
规划要求。其中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厂房;附属建筑物性质为办公;建筑总面积不
低于 195,875.84 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低于 0.8。
四、受让该宗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规划经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规划审批部门并经营口市住
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后方能施工,在管委会等政府机构的指导下,公司
将负责产业园的设计、建设、招商、经营等。产业园定位为专业化、技术化的新
能源工业创新产业基地,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