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 2016-14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地块名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D2-43 号地块

成交金额:19,587,584 元

一、交易概述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口富润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富润”)与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土

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营口富润取得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D2-43 号地块土

地使用权,面积为 244,844.8 平方米,总价款 19,587,584 元,使用年限 40 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受让

土地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土地使用权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D2-43 号地块

2、四至范围:咸水河街以南、民生路以西、纬一北路以北

3、出让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面积:244,844.8 平方米

6、土地使用权年期:40 年

7、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捌拾元(小写 80 元);总额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伍拾捌万柒仟伍佰捌拾肆元整(小写 19,587,584 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出让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 1 号

三、受让土地的利用

该宗土地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包括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应符合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转让宗地规划条件及总体

规划要求。其中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厂房;附属建筑物性质为办公;建筑总面积不

低于 195,875.84 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低于 0.8。

四、受让该宗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规划经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规划审批部门并经营口市住

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后方能施工,在管委会等政府机构的指导下,公司

将负责产业园的设计、建设、招商、经营等。产业园定位为专业化、技术化的新

能源工业创新产业基地,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5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