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以电
邮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427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题:
1.关于改聘 201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2、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监事会议事规
则》。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未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拟采取相关措施的
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吴三燕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未摊
薄即期回报及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拟采取相关措施的公告》。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项详见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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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8 月 6 日发布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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