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6-52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8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4 日-8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14 楼会
议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 名,所代表股份 465,180,96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5.844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7 名,所代表股份 7,217,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0.8664%。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472,398,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832,992,573 股的 56.711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
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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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补选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72,398,4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154,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郝守访先生最近两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且单一股东提名
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顾洪锤律师、屈宁律师现
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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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郝守访先生简历
郝守访,男,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本科学历。1998
年参加工作,1998-2005 年,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行政部长;2005-2008 年,在万
达集团宁波置业担任总裁办主任;2008-2014 年,在中国轻纺城担任董事长助理、运
营副总经理;2014 年至今,在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内控系统副总经理。
郝守访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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