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6-054
公司债简称:13 楚天 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 楚天 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8 月 5 日,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国资委”)出具的《湖北省国资委关于湖北楚
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16】126 号),
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七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
楚天高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系列议案。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共 277,998,030 股,其中,三木投资等 12 名股东以三木智
能 70%股权资产认购 190,085,929 股;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发原
驰楚天高速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楚天高速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无锡
稳润投资中心、武汉三友正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和姚绍山以现金认购 87,912,101 股,用于支付收购三木智能 30%股权价款和
相关税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楚天高速
35%股权,保持控股股东地位不变。
二、此次采取锁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扣除 2015 年度分红派息后为 4.64 元/股。
三、本批复仅对楚天高速本次增发方案有效。
本次交易定价所依据的《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配套融资所涉及的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
目评估报告》尚须湖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亦尚须
湖北省国资委批准,上述工作正积极办理中。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