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1618 A 股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16-04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 年 8 月 23 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18 中国中冶 2016/7/2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64.18%股份的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提议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关
于中国中冶 2016 年度发行 8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
2016 年度发行 2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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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 年 8 月 23 日 14 点正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 28 号中冶大厦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8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8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闫爱中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2 《关于中国中冶 2016 年度发行 80 亿元可续 √ √
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3 《关于中国中冶 2016 年度发行 20 亿元公司 √ √
债券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和 2016 年 8 月 6 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载的《中国
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修订稿)》。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中国中冶 2016 年度发行 8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
2
议案》、《关于中国中冶 2016 年度发行 2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两项议案为特
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5 日
附件 1: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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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闫爱中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 《关于中国中冶 2016 年度发行 8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
券的议案》
3 《关于中国中冶 2016 年度发行 2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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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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