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6-094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Xiang Li 先生
4、会议时间:2016年8月5日 下午14:40
5、会议地点:贵阳市乌当区航天路科开 1 号苑 5 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日
7、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22名, 股份
881,811,7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7223%。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14名,股份
630,216,5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65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股份251,595,201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4.7572%。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股
份8,364,9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06%。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1名,股份
1,840,9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8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股份6,524,051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382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议
案进行,无否决或取消议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3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4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5 付息、兑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6 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7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8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9 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10 上市交易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11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1.12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767%;反对 0 股;弃权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
2、《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9767%;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弃权 0 股。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1,726,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为:
同意 8,279,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9767%;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3%;弃权 0 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