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6-129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6 年 8 月 4 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吴
通控股”)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出具的《关于
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及
2016 年 8 月 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共计 614.997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2016.8.2 38.03 82.07 0.26%
谭思亮
大宗交易 2016.8.4 38.21 300.00 0.94%
何雨凝 2016.8.2 38.03 232.9273 0.73%
合计 - 614.9973 1.93%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51.9316 8.63% 2,751.9316 8.63%
谭思亮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34.6210 5.76% 1,452.5510 4.5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49.3911 1.10% 349.3911 1.10%
何雨凝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2.9273 0.73% 0.00 0.00%
合计 5,168.8710 16.22% 4,553.8737 14.2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谭思亮及何雨凝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谭思亮及何雨凝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
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100)。截止本公告日,谭思亮及何雨凝所减持股份数量在
减持计划之内。公司将继续督促其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
定进行操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谭思亮及何雨凝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后,谭思亮及何雨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553.8737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4.29%,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5、谭思亮及何雨凝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收购互众广告(上海)有
限公司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其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
价格等承诺。
四、备查文件
1、谭思亮、何雨凝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