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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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6)080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是指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智能”)

股权,转让方为湖南红宇鸣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鸣楚”)。红

宇鸣楚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红宇智能其他股东自愿放弃本次股权转让计划中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受让红宇鸣楚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宇智能 20%的股权,鉴于

红宇鸣楚持有红宇智能 20%的股权尚未履行注册资金实缴义务,本次转让金额

为人民币 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红宇智能 55%的股权,成为红宇

智能的控股股东。

红宇鸣楚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红玉女士和公司董事朱明楚

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朱红玉女士、朱

明楚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红宇鸣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红玉女

士、朱明楚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740061XE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红玉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5 年 0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44129.548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磨球、磨段、辊类耐磨件及各种耐磨新材料生产、加工、销售;

衬板的生产、销售及拆装;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球磨机节能技术

的研发、应用;球磨系统的相关辅助设备、控制设备、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节能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应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除外;3D 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服务;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矿山机械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

术咨询、交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湖南红宇鸣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26HU43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 31 号绿地时代广场第 6 栋 3114 房

法定代表人:朱明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2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4MA4L2CP57U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068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红玉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8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专用设备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金属耐磨材料、耐磨抗冲击材料、金属表面处理机械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本结构:

受让前 受让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00 35 1,100 55

湖南金宇联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25 500 25

罗德福 400 20 400 20

湖南红宇鸣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400 20 - -

合 计 2,000 100 2,000 100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红宇鸣楚;乙方:红宇新材)

1、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红宇智能 20%的股权以协议约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以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甲方持有的红宇智能 20%的股权。

3

2、价款及支付方式

鉴于甲方持有红宇智能 20%的股权尚未履行注册资金实缴义务,经双方友

好协商,甲方将其持有的红宇智能 20%的股权按照 0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本

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10 日内以现金实缴

红宇智能 20%股权对应的 400 万元注册资金。

3、权益转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双方完成上述股

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即享有受让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

务。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税收和政府收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过

户登记费)由各方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集中资源推进 PIP 可控离子渗入技术的全面产业化,以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打造新材料平台型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本次公司

受让红宇智能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六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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