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 2016-065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同双先生主持,应到
8 人,实到 7 人,独立董事吕品图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陈日进先生
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
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16-066。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
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并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
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
公司与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的公告》(2016-067)。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美兰机场货运区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
公司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美兰机场货运区建设工程 EPC 总承
包合同>的公告》(2016-068)。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海航基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海口航空免税城精装修工程 EPC 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
公司与海航基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口航空免税城精装修工程 EPC 合同>的公
告》(2016-069)。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6-070)。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决议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