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200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2 年
贷款利率:6.175%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本公司委托银行贷款人民币 1200 万元给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州哲达”),用于杭州哲达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 2 年;贷款利率为 6.175%;
按季还本付息;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
该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贷款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88 号立元大厦 601 室
3、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88 号立元大厦 601 室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法定代表人:沈新荣
6、注册资本:5150 万元人民币整
7、经营范围:技术设计与开发、咨询、服务、安装、调试;建筑节能产品、工业
节能产品,人工环境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与通讯工程,液体系统节能增效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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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工程设备,暖通空调工程设备、智能建筑系统设备、工业自动化工程设备;批发、
零售:机电设备、阀门产品、仪器仪表、自动化产品,计算机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制造、加工:平衡阀和控制系统(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杭州哲达最近一年(经审计)、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5 年 12 月 31
24517.16 14574.82 17869.14 -784.53
日或 2015 年度
2016 年 4 月 30
日或 2016 年 1-4 22435.26 14583.72 4101.06 -641.30
月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目的是提升供应链管理的效益,稳定供应链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借款人信誉良好,并以应收本公司货款为质押为本次借款提供足额担保,应收货款
大于委托贷款本息,覆盖了本息回收风险。公司会计核算部每季度定期跟踪借款主体杭
州哲达经营状况及与公司合作情况,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防。同时,此笔委托贷款业
务将计入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内进行监管,对借款人违约加大了约束性。
五、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对外委托贷款余额为 1500 万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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