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6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完成过户手续的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收到
GIANT HARVEST LIMITED(以下简称“G.H.L”)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管理人代表“方正证券善赢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 (作为管理人代表“安信乾盛国鑫创沅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关于股份
转让已完成过户的情况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5 月 16 日 G.H.L 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方正
证券善赢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受让方一”)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 (作为管理人代表“安信乾盛国鑫创沅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称“受让方二”)签订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按照约
定 G.H.L 以 4.70 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8.95%的股份,合计 316,800,
000 股股份,转让金额为 1,488,960,000 元;其中受让方一受让公司 9.05%的股
份,合计 151,300,000 股股份,受让金额为 711,110,000 元;受让方二受让公司
9.90%的股份,合计 165,500,000 股股份, 受让金额为 777,850,000 元。上述相
关事项已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G.H.L 于 2016 年 8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G.H.L 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方正证券善
赢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受让方一”)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 (作为管理人代表“安信乾盛国鑫创沅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受
让方二”)就公司 18.95%股份(316,800,000 股)转让的全部过户手续已经完
成。至此,受让方二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65,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9.90%,成为我司第二大股东;受让方一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51,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05%,成为我司第三大股东;G.H.L 不再持有公司股
份。 G.H.L 的一致行动人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维维股份 6.26%的股
份,合计 104,731,478 股股份。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