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关于公司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44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8 月 7 日,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友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914 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以及《批复》相关要求,“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

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获得上述《批复》后,本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认真研究发

行时机,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工作。然而受宏观经济环境低迷以及行业下行等不利

因素影响,上述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难度增大,本公司未能在债券批复有效

期内实施债券首期发行,该《批复》到期失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

程序后,将及时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友好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