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关于发行公募中期票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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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6-01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募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障资金供给,防范财

务风险,公司拟于 2016 年发行 15 亿元公募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公募中期票据的背景

自 2014 年以来,央行实行稳中求进的货币政策,连续六次降息、

六次降准,市场资金面整体宽裕,银行贷款融资成本已降至历史最低

点。近期 AA+级企业发行公募中期票据的综合融资成本已降到 4.28%,

比同期三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左右。考虑目前相对宽松的

融资形势,根据以往金融市场每 3-4 年周期性变动的规律,公司拟利

用目前的低利率形势,锁定企业未来三年较低融资成本,在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募中期票据,用于置换较

高利率存量借款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二、公募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考虑到公司借款结构及 2016 年资金需求情况,拟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募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承销商: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信用。

4.发行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

5.发行期限: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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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综合资金成本:按照 2016 年 7 月 27 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颁布的信用评级为 AA+级的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指导利率,及近

期 AA+级上市公司发行的资金成本预测,本次发行公募中期票据的综

合融资成本预计不超过 4.28%,比目前同期三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下浮 10%左右。

(1)发行利率: 年期的公募中期票据票面发行利率约为 3.96%。

(2)发行费用:主承销商的承销手续费为发行额度的 0.3%/年;

评级费 25 万元;律师费 10 万元;发行登记费 16 万元;兑付服务费

12 万元;建档业务费 8 万元。上述费用均一次性收取,约折合 0.32%/

年。

7.时间进度:从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开始,到募集资金到账约需

100 天。

8.募集资金用途:置换较高利率存量借款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资金。

由于金融市场资金成本波动较大,如果本次发行公募中期票据的

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 4.28%,那么将按照上述方案正常发行,三年共

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980 万元,届时公司 2016 年末带息负债综合融

资成本将由 2015 年末的 5.42%降至 4.6%,长期借款比例由 2015 年末

的 67%降至 58%,融资结构将较为合理。如果本次发行公募中期票据

的综合融资成本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5%的水平时,将终

止本次发行,届时公司将损失评级费及律师费共计 35 万元。

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募中期票据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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