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6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
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分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5 日(星期五)
4、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106
5、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8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关于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
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
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星期
四)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6 年 8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169
2、投票简称:天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买入股票操作。
4、在投票当日,“天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
1,以 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1.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
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网络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桦
2、电话:0519-86929011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28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
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