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财信国兴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经过我们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给我们提供的有关拟聘任的总经
理韩恺先生的基本材料,我们认为,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所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聘任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我们同
意本次聘任事项。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聘任总经理的薪酬及奖励办
法,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听取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聘任总经理的
薪酬及奖励办法,认为此次聘任总经理的薪酬标准综合考虑了公司
所在地区房地产行业的市场总体水平、韩恺先生过往的工作经历及
董事会对其未来工作的预期要求。我们同意此次聘任总经理的薪酬
标准及奖励办法。韩恺先生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期间的其它奖励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另行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独立董事:
孙茂竹 叶剑平 刘长华
2016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