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和佳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16号”文核准,并根据珠海
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议案》及《关
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公告》,和佳股
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90万股新股。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向3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为44,130,626股,发行价格为22.66元/股,并于2015
年8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787,823,576股,
其中限售股份数量274,878,389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787,823,576股,其中限售股份数
量为272,546,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5,277,0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商荣
盛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如下:
承诺获配股份自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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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承诺。
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
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8月8日(星期一)。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130,6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5.6%。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3人,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
商荣盛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 备注
号 (股) (股) 通数量(股)
1 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478,375 26,478,375 0 注1
北京中商荣盛贸易有限
2 8,826,126 8,826,126 8,826,126
公司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
3 8,826,125 8,826,125 8,826,125
有限公司
合 计 44,130,626 44,130,626 17,652,251
注1: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股份26,478,375股中的26,478,375股因股权
质押事项而冻结,待其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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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变动后
项 目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2,546,563 34.59% 0 44,130,626 228,415,937 28.99%
1、首发后机构类限售
44,130,626 5.60% 0 44,130,626 0 0
股
2、高管股份 228,415,937 28.99% 0 0 228,415,937 28.9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5,277,013 65.41% 44,130,626 0 559,407,639 71.01%
三、股份总数 787,823,576 100.00% 44,130,626 44,130,626 787,823,576 100.00%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和佳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佳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的股东已履行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银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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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清江 刘亚东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