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6-064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8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相关公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2016年8月5日《证

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的

资本实力,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维旺科技进行增资,增资

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维旺科技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续贷

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

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续贷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维业达业务

发展,公司拟为维业达继续接受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的人民币4,000 万元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截至目前,由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政策出现变化,维

业达决定不再续贷,因此,同意公司取消为维业达续贷继续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取消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续贷继续提供担保

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拟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

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拟为维业

达该笔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次为维业达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维业达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公司持有维业达69.6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

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

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

资助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决定向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业达”)提供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维业达提供财务资助4,000万元。为满足维业达经营发

展需要并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维

业达增加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即公司拟向维业达提供财务

资助的总额度增加至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增加对维业达财务资助额度旨在节约公司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

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内

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

的规定,公司对被资助对象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增加对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的公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昌

路 68 号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苏大维格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