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航B: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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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 B 公告编号:2016-22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6年6

月23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

2.25元。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50元,权

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6年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

民币中间价(1港元=0. 8479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

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6年8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8月12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8月16日(最后交易日为2016年8月11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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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8月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6

年8月16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发起人境内法人股现金红利本公司将自行派发。

五、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

情况,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

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机构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国际机场 山东航空公司办公楼3楼

联系人:范鹏 王颂

电话:(0531)82085586

传真:(0531)85698767分机8679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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