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101 股票简称:汇嘉时代 编号: 2016- 01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
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8 月 3 日,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议案》。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加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及建筑物重新
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公司拟定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
房地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资产类别 调整前折旧年限(年) 调整后折旧年限(年)
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20 40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 20 40
二、董事会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合理性的说明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包括 2011 年北京路购物中心
的装修改造及地下停车场的建设、2014 年库尔勒新区购物中心的投资建设以及
对公司原有传统百货门店进行的升级改造。截止 201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及投
资性房地产共计约 13 亿元,从对公司固定资产核定的实际使用寿命来看,其实际
使用寿命普遍长于原确定的会计估计年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
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残值和折
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因此,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部分固定资
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
资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
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 2016 年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影响为:2016 年下半年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额减少 1,741
万元;净利润:预计增加约 1,646 万元;
如公司 2016 年度全年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影响额亦未超过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故本议案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审议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
房地产折旧年限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可以使公司的财
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
4、监事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造成公司
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项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
则》等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13843 号)。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