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编号: 2016- 013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 201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5 年度公司(指母公司报表)实现
净利润 25,030,280.15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503,028.02 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247,522,422.53 元,扣除 2015 年度因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的
现金股利 26,280,000 元后,则 201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3,769,674.66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因当时公司正在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
为确保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顺利推进,公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暂缓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时结合公司近期资本性支出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分配利润,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素。
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系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存在重大资本性支出,
为推进战略发展规划的实施,公司拟投资建设昌吉汇嘉时代购物中心,该项目建设
总投资预计达到 2.86 亿。
鉴于公司未来存在重大资本性支出的情形,为不影响公司未来整体业务发展及
项目投资的进度,董事会拟决定: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提出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决定,是考虑到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后续发展做出决定。为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为满足公司顺利开展业务需求和保证流动资金的充足,董事会
从经营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