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2016
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6]98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
币23,42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26,575,000.00元,上述资金
于 2016年6月29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
华验字[2016]48300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有关说明,经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公
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资金明细具体
如下:
截至2016年8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 截止披露日自筹资金 拟置换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金(万元)
金寨县白塔畈信义100MWp光
1 40,000 27,500 27,500
伏并网电站项目
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
2 30,500 - -
网络升级项目
3 光伏建筑一体化研发中心项目 5,800 - -
4 补充流动资金 8,700 - -
合计 85,000 27,500 27,50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依据上述项目
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2.75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
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第[2016] 48300015
号《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前期投入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不违反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置换行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5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3、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三名监事一致表决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2.75亿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瑞和股份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对瑞和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第[2016] 48300015
号《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