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64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 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取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
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
新世纪公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532 号)。深交所
对新世纪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 2016 年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本公司将根据新世纪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