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16-039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 年 7 月 10 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股份”)接到
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控股”)承诺函,京
城控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精神,
拟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 6 个月内不会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公司股票,并拟在
复牌后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 A 股股票 2016 年 2
月 4 日复牌。截至本公告日,京城控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京城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2,115,052A
股,约占京城股份总股份的 0.50%。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控股的通知,其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六个月期限届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京城控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180,62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8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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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及所控股
上市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为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
者合法权益,京城控股承诺 6 个月内不会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公司股票,并
拟在复牌后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重申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35)。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京城控股已于 2016 年 8 月 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
份 2,115,052A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 0.50%。截至本公告日,京城控股本次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实施期间,京城控股依据承诺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本次增持完成后,京城控股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 6 个月内不减持。本
次增持后,京城控股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82,735,052 股,占京城股份总股份
比例为 43.30%。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1、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股票按相关规定自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
持。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
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京城
控股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公司已就本
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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