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32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
对公司提交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
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
了研究和讨论,并对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由于本次反馈意见部分问题的回复及核
查工作量较大,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
认真做好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公司正组织各中介机构按照相关准则和要求,
编制、更新申请文件涉及的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因此,公司预计无
法在反馈回复到期日(2016 年 8 月 8 日)前完成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及披露工作。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预
计在 2016 年 8 月 31 日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及附件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