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办法》及《委托
银行理财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和
风险管控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
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在决策权限范围内,决策有
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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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
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
管理层具体办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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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名:
刘 芳
屈宛君 温伟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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