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6-69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根据运营需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物业”)
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车公庙支行申请融资人民币 8000 万元,期限
1 年(具体以协议为准)。该笔融资将以公司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贷款人(即债权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车公庙支行
借款人(即债务人):鸿基物业
担保人: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整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05 月 04 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金稻田路 2053 号鸿基花园裙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李联添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字画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房屋出租;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机动车停放服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
两项。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鸿基物业 100%的股份。
财务指标(经审计):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鸿基物业公司
的资产总额为 5387.69 万元、负债总额为 4316.56 万元、净资产为
1071.1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0.12%、营业收入为 6248.47 万元、利
润总额为-181.36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46.86 万元。
三、担保形式
鸿基物业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车公庙支行申请融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具体以协议为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鸿基物业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
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 285,210 万元
(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215.1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