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诉讼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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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6-026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就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桂圳公司”)借款事宜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受理。

桂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65%

的股权,自然人文良天持有其 3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开发桂林“天之泰”商业

综合体项目。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翠竹路 27-2 号

法定代表人:刘涛,董事长。

被告: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中路佳信华庭 5 层

法定代表人:石斌,董事长。

2、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 8,612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借款之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至被告清偿上述借款之日止,现暂计

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被告应付利息为 7,862,176.30 元);

(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3、事实及理由

被告因资金困难向原告借款,约定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支付利息。从 201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4 年 7 月 24 日止,被告多次向原告借款,累计共向原告借款

1

9,217 万元(本金)。2014 年 7 月 25 日至 12 月 17 日止,被告分四次向原告偿

还借款本金共 2,547 万元,尚欠原告借款本金 6,670 万元未还,以及借款期间的

利息未支付。自 2015 年 1 月起,被告因拖欠工程款又向原告借款,承诺按银行

同期借款利率支付利息。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期间,被告又共向原告借款

1,942 万元(本金)。至此,被告共累计欠原告借款本金 8,612 万元,以及借款

期间利息未付(暂计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被告共欠原告利息 7,862,176.30 元

未付)。后经原告多次催偿,被告一直未偿还原告的借款本息。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债务应当清偿。被告长期占用原告的巨额资金,已严

重影响原告的经营及其他合法权益。原告自行追偿未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之规定,特此具状起诉,请依法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的

合法权益。

二、关于本次诉讼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翠竹路 27-2 号。

法定代表人:刘涛,董事长。

被申请人: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桂林市象山区中山中

路佳信华庭 5 层。

被申请人因资金困难向申请人借款,约定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支付利息。从

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底止,被申请人累计共同向申请人借款 9,217 万元

(本金)。2014 年 8 月至 12 月,被申请人共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 2,547 万元。

从 2015 年 1 月起至 2016 年 3 月止,被申请人又因拖欠工程款多次向申请人借款

1,942 万元(本金)。被申请人至今累计尚欠申请人借款 8,612 万元及利息

7,509,196.67 元未还。申请人多次催偿,但被申请人仍未偿还。

为此,申请人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 93,629,196.67 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申请人以

其座落于桂林市翠竹路 27-2 号 1-2 层办公综合楼、座落于桂林市翠竹路 27-2

号汽车客运主站房、位于琴潭啤酒厂以南、十二中以北交通运输场站综合用地使

用权为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6)桂

2

03 财保 6 号]及[(2016)桂 03 财保 6 号之一],就申请人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

请,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申请人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估价为 5,000

万元的房产。具体查封房产清单如下所列:

1、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6 栋 1-17、18-1 号复

式住宅(房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61315 号,建筑面积 207.29

平方米);

2、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6 栋 1-17、18-2 号复

式住宅(房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61316 号,建筑面积 207.29

平方米);

3、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6 栋 1-17、18-3 号复

式住宅(房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61317 号,建筑面积 225.92

平方米);

4、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5 栋 1-17、18-1 号复

式住宅(房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61312 号,建筑面积 219.74

平方米);

5、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5 栋 1-17、18-1 号复

式住宅(房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71052 号,建筑面积 219.8 平

方米);

6、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5 栋 1-17、18-3 号复

式住宅(房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61313 号,建筑面积 230.51

平方米);

7、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6 栋 1-1-1 号住宅(房

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61314 号,建筑面积 121.63 平方米);

8、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1-4 栋 1-1 号商铺(房

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43195 号,建筑面积 126.9 平方米);

9、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1-4 栋 1-4 号商铺(房

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43196 号,建筑面积 137.24 平方米);

10、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1-4 栋 1-5 号商铺(房

3

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43197 号,建筑面积 123.1 平方米);

11、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1-4 栋 1-6 号商铺(房

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43198 号,建筑面积 122.11 平方米);

12、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1-4 栋 1-7 号商铺(房

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43199 号,建筑面积 133.37 平方米);

13、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1-4 栋 1-8 号商铺(房

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43200 号,建筑面积 111.97 平方米);

14、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 1-4 栋 1、2-2 号商

铺(房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 30343051 号,建筑面积 1637.95 平方

米);

15、预查封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112 号桂圳城市领地地下层停车位 157

个,面积 5363.69 平方米;

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由所有人权人管理、使用、但不得发生转让、赠与、

抵押、租赁、变更所有权人等行为。

(二)查封申请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担保财产:

1、座落于桂林市翠竹路 27-2 号 1-2 层办公综合楼(产权证号:桂林市房权

证秀峰区字第 30205921 号、面积:2065.68 平方米)。

2、座落于桂林市翠竹路 27-2 号汽车客运主站房(产权证号:桂林市房权证

秀峰区字第 30205920 号、面积 12940.59 平方米)。

3、位于琴潭啤酒厂以南、十二中以北交通运输场站综合用地使用权【国有

土地使用证号:桂林市国用(2003)第 000528 号,使用面积:65323.30 平方米】。

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由所有人权人管理、使用、但不得发生转让、赠与、

抵押、租赁、变更所有权人等行为。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4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目的及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桂圳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尚未建设完成的天之泰商业综合体项目及桂圳城

市领地项目部分住宅、商铺及停车位等物业资产。由于桂圳公司第二大股东文

良天不愿按持股比例投入资金建设天之泰商业综合体项目,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

本公司正在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论证,目前天之泰商业综合体项目处于暂时停工状

态。公司也正在寻求关于桂圳公司处置、剥离或对外合作的合适方案。

桂圳公司 2015 年末总资产 2.95 亿元,净资产 2 亿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2.5 万元,净利润-902 万元。

公司本次起诉桂圳公司并诉前保全桂圳公司部分资产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并

控制桂圳公司的相关资产,并避免刘美希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桂 03

民终 968 号《民事判决书》(详见本公司 2016 年 8 月 4 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讼判决公告》)为由申请变卖

桂圳公司的相关资产。故本次诉讼本身对本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较小。因桂圳公

司近年几乎无营业收入,本次查封的桂圳公司部分资产对桂圳公司及本公司本期

利润的影响较小。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诉状》;

2、《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桂 03 财保 6 号];

3、《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桂 03 财保 6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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