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西部
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并仔细核查后,基于独立判断,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于宗阵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聘任高管人员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经我们了解,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
胜任任职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于宗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范自力、唐国琼
2016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