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03 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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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新光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截至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4,020.32 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4,020.32 万元。本次

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20.3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罗志逵 裘飞君 徐友江

2016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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