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核查意见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姬海涛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按照《上海安诺其纺
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4,800 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44,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8125 元/股(已考虑年度利润分配
影响)。董事会本次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 ___耿毅英___ _____鲁珊___ 缪融
二〇一五年 十一 月 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