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iangsu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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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苏公W(2016)E1551号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
科防务)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6年7月21日《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雷科防务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编制《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雷科防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专项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雷科防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
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
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雷科防务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6年7月21日《江苏雷科防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与实际
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雷科防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无锡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现将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00号《关于核准江苏雷
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向六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 61,379,31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4.50元,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999,995.00元,2016年7月14日收到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各股东认购款扣除财务顾问和承销费用人民币
26,058,999.91元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63,940,995.09元,已分别存入
本公司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礼嘉支行的人民币账户(账
号:32050162677600000030)400,000,000.00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常 州 湖 塘 支 行 的 人 民 币 账 户 ( 账 号 : 1105021219003822370 )
463,940,995.09元,另扣除验资及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300,000.00元后,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63,640,995.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6]B116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本次配套资金用途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35,800
2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3,500
3 奇维科技固态存储产品规模化生产项目 5,200
4 补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 44,500
合计 89,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的本次配套资金中用于本
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的使用计划为35,800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西安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位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需支付的现金对价总计为35,800万元。
截至2016年7月2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和募集资金向西安奇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31位股东支付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资金 支付金额(人民币元)
1 自筹资金 99,911,040.14
2 募集资金 258,088,959.86
合计 358,000,000.00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要求编制本说明,所披露的相关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16年7月2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