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16-03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为公司提供

9.00 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宁波城投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8.00 亿元,实际担

保余额为 8.80 亿元。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额度 13 亿元,实际反担保余额 8.80

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宁波市政府中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

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权属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合计

1368.40平方米列入政府拆迁范围,因政府回收该部分土地,相关房产证需要重新办

理,导致本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余姚支行(以下称民生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

同》相关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公高抵字第余20140019号),需注销原抵押他项

权利,在权证重新办理期间,宁波城投同意为本公司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2016年8

月2日,宁波城投与民生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余20160033号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 最高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玖亿元整。

(土地回收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6-011号公告《宁波富达关于

天一广场部分国有土地被收回并获补偿的公告》)

1

同时,为确保宁波城投按主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获得足额清偿,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向宁波城投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不可撤销地向宁波城投提供

反担保。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担保额度为 9.00 亿元,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和

反担保事项在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额度内。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宁波富达关于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关联交易)的公告》、《宁波富达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8 亿元,注册地址:宁波市解放南

路 208 号,法定代表人:庄立峰,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政府授权范围内

的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城投资产总额 1,087.56 亿元,负债总额 783.08

亿元,其中借款总额 539.31 亿元,应付债券 147.1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2.00%。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宁波城投资产总额 1,111.70 亿元,负债总额 804.43

亿元,其中借款总额 562.37 亿元,应付债券 172.6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2.36%(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4.45 亿元,注册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 355

号,法定代表人:庄立峰,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力器具、电机、文

具、鞋帽、工艺品、水暖管件、塑料制品、模具、金属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

除尘设备、环卫车辆配件、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家电维修;计算机产品设计;自来水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实

业投资。”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77.56 亿元,负债总额 145.57 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 35.94 亿元,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9.09 亿元,长期借款 29.86

亿元,资产负债率 81.98%。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46 亿元,净利润- 11.58

亿元。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69.27 亿元,负债总额 134.57 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 28.14 亿元,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5.66 亿元,长期借款 37.99

亿元,资产负债率 79.50%。2016 年 1-3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5.96 亿元,净利润 2.30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和《反担保承诺函》主要内容

(一)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授信字第余 2014066 号)履行,2016

年 8 月 2 日宁波城投与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号:公高保字第

余 20160033),为本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1、宁波城投提供担保的主债权为本

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授信字第余 2014066 号),

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

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为: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玖亿元整。

担保期限:待重新办妥有效的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后,解除宁波城投的最高额保证

担保。

(二)《反担保承诺函》主要内容

为确保宁波城投按主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获得足额清偿,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向宁波城投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不可撤销地向宁波城投提供反担保:

1、反担保类型为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范围为:宁波城投履行主合同公高保字第余 20160033 号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最高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玖亿元整)项下保证义务而支付的全部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宁波城投为实现

追索权而支付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3、保证期间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和反担保事项在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额度内。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8.00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8.80

亿元。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额度 13 亿元,实际反担保余额 8.80 亿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的余额 95,845.4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98%;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

保的余额 315,437.83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30%;控股子公司之间

担保的余额 50,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4%。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4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宁波富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