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3 1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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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6-74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8 月 3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

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 89 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 A 座五楼,应参加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2 人,监事孙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刘劼鸥先

生参会表决。(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拉法基集

团、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等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的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

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监事会经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豁免拉法基

集团、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等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

1

由于拉法基豪瑞拟将其间接所持有四川双马全部可转让股份对外予以转让,本次转让完

成后,拉法基中国不再系四川双马控股股东,拉法基豪瑞不再系四川双马实际控制人,因此,

拉法基集团、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将无继续履行的基础。本次取消

(即“豁免”)能够顺利完成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取消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取消拉法基集团、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就避免

潜在同业竞争事宜所作出的所有相关承诺;若 LAFARGE CHINA CEMENT LIMITED 与天津赛克

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签署的《框架协议》未能最终成功履行或终止,四川双马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未能发生变化,则自上述《框架协议》终止之日起,本次同业竞争

承诺取消将失去效力,拉法基集团、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需要恢复履行相关同业竞争承

诺,且拉法基中国及拉法基豪瑞将需要根据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修改新的

承诺,并再次履行上市公司决策程序。

三、 备查文件:

1、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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