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6-72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3 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 89 号成都国际科技
节能大厦 A 座五楼。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 8 人,董事周凤
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黄灿文先生参会表决。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相关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灿文先生主持,监事刘劼鸥先生,董事兼董
事会秘书胡军先生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双马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应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2 日披露收到股东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以下简称“拉法基中国”)发来的《关于提请召集四川
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提请通知》”)。根据
《提请通知》,拉法基中国向公司董事会提起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四川
双马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审议《关于豁免拉法基集团、拉法基
瑞安、拉法基中国等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
拉法基中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30,404,761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 56.38%。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认为该提议符合《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拉法基中国有权向公司董事会请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提案。因此,公司董事会决议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下
午两点(14:00)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
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拉法基中国提出的《关于豁免拉法基集
团、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等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
在关联公司任职的董事黄灿文、胡梅梅、齐晓梅、洛佩兹、周凤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