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67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
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认定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为
公司关联方的公告》,按照湖北证监局《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要求,现就认定
关联方的具体情况做出以下更正:
1、更正前:二、关联方认定的具体情况
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5 年 7 月,金湖科技作为认购方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
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
资金的部分股份,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73,821,064 股,认购完成
后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0%。根据公司现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的分布情况,金湖科技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可能会对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重大事项决策的表决权产生一定影响。
经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金湖
科技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更正后:二、关联方认定的具体情况
经湖北证监局核查发现,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大股东阳
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在人员、资金
等方面存在特殊关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武汉金湖科技有限
公司为阳光凯迪及公司的关联方。
2、更正前:三、本次关联方的认定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公告日,金湖科技除参与认购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交易行为,本次关联方的认定
没有新增关联交易。
更正后:三、本次关联方的认定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公告日,金湖科技与公司有以下交易往来:
1、2015 年 7 月,金湖科技通过资产注入及作为认购方参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
份 73,821,064 股,认购完成后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0%。
2、2014 年 8 月,公司与北京汉盛大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金湖科技共同出资设立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除以上交易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交易行为,本次关联方的
认定没有新增关联交易。
以下为更正后的公告全文: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在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后,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金湖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东;
注册资本:3,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 456 号光谷国际 B 座 702 室;
主营业务:节能环保技术咨询;对节能环保行业的投资。(上述
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
经营)
控股股东:赵东,持股比例 66%。
二、关联方认定的具体情况
经湖北证监局核查发现,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大股东阳
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在人员、资金
等方面存在特殊关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武汉金湖科技有限
公司为阳光凯迪及公司的关联方。
三、本次关联方的认定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公告日,金湖科技与公司有以下交易往来:
1、2015 年 7 月,金湖科技通过资产注入及作为认购方参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
份 73,821,064 股,认购完成后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0%。
2、2014 年 8 月,公司与北京汉盛大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金湖科技共同出资设立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除以上交易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交易行为,本次关联方的
认定没有新增关联交易。
未来,一方面,公司将尽可能减少与金湖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
另一方面,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
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
方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并履行合法的、适当的审批程序,及时进行
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并由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关联交易
的必要性、公允性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