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66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证监局(以下简称“湖

北证监局”)对公司下达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李林芝、陈义生、张

鸿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6]11 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6]12 号),现将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迪生态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2016 年 7 月 14 日,凯迪生态披露《关于认定武汉金湖科技

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的公告》。在前期信访核查中,我局发现,武

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科技)与凯迪生态大股东阳光凯

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在人员、资金方面存在

特殊关系。因此,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金湖科技应为阳光凯迪

和公司的关联方,要求公司披露与金湖科技的关联关系。而公司上述

公告中称,金湖科技是因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才与公司

形成关联关系,与我局核查的事实不符。

二、2016 年 7 月 14 日,凯迪生态披露了《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

公告》,称 “公司董事会于 7 月 8 日收到汪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的

报告”,汪军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经调查,汪军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向汪军出具了《离

职证明》。因此,公司公告中关于汪军先生辞职时间的表述,与事实

不符。另外,公司 2015 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总监仍为汪军,未披露其

离职信息。

三、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未及时披露。经查,2016 年 3 月 25 日,

公司向审计机构提供未审报表,显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为

4.08 亿元。这表明,公司最晚应该于此时,已知悉实际预告与原预

告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但直到 2016 年 4 月 26 日(2015 年年报披露

前一日),公司才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

二十一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

规定,李林芝、陈义生、张鸿健三人作为凯迪生态的董事长、总经理

和董事会秘书,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要求你三人于 2016

年 8 月 5 日 9 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

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

为,深刻反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

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和

规范运作水平。你公司应当在 2016 年 8 月 25 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

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

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

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公司董事会高度

重视。公司相关人员将积极配合湖北证监局的监管谈话,接受谈话提

醒,提高合规意识。公司将严格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

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公司的整改情况和报告

将及时上报湖北证监局,并接受湖北证监局的检查和验收。

公司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好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