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8-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设设 集团股份 限公司

一次临

2016 年第一 东大会

二O一 月九日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2016-08-09)

1、 审议《关于签订南通港洋口港区 15 万吨级航道工程总承包

合同及施工分包合同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

议案》;

议案 1:

关于签订南通港洋口港区 15 万吨级航道

工程总承包合同及施工分包合同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展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港航

道工程业绩,本着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公司联合中海工程建设总局

(以下简称“施工分包人”)共同开展了南通港洋口港区 15 万吨级航

道工程及相关辅助设施 EPC 总承包投标工作并顺利中标。

一、项目承接情况

南通港洋口港区烂沙洋北水道15万吨级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以

下简称“建设指挥部”或“发包人”)发布了《南通港洋口港区15万

吨级航道工程及相关辅助设施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要求:(1)投

标人为持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

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3)类似项目

业绩: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应具有承担2亿元

人民币以上的水运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具有10万吨级及以上航

道工程设计业绩。鉴于公司资质业绩完全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同时本

项目承接后将丰富公司海港、航道、防波堤等类设计业绩,公司决定

开展投标工作。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项目概况:工程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海滨,西距洋口港区黄海大桥

约 3km。15 万吨级航道工程西侧为洋口港区阳光岛,南侧为南航道

及如东县临港工业区围海造陆区域。所在海域属苏北浅滩辐射沙洲。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30%及自筹 70%。

合同金额:人民币捌亿柒仟万元整(87,000 万元),含暂列金

1-1

9,000 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发包人情况

名称:南通港洋口港区烂沙洋北水道 15 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指

挥部

发包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联关系。

发包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业务

往来。

2、施工分包人情况

名称:中海工程建设总局

类型: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金:17575 万元

经营范围:港口、码头、航道、船厂、海岸、海洋工程及配套工

程,工业与军、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和防水、土石方、公路及机

场场道、桥涵、隧道、挖泥、铁路场站及专用线、油罐及管道工程的

施工和总承包;线路及港口机电设备的安装;水泥、金属建筑构配件

的加工与安装;施工机具租赁;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信息服务;建材销售;进出口业务;家具、厨房用具、卫生间用

具、金属矿石、煤炭、橡胶、金属材料、非金属矿石、机械设备、五

金交电、电子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通讯设备的销售。(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国海洋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施工分包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联关系。

施工分包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1-2

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亿柒仟万元整( 870,000,000),

含暂列金 9,000 万元。

2、结算方式

工程进度款付款:提交月计量付款申请报告后 15 日内支付月度

工程计量的 70%,待工程交工验收后再支付至合同额的 90%,竣工结

算后付款至结算额的 9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日内全部付清。

勘察设计进度付款: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支付勘察设计费的 40%;

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后,15 日内支付至勘察设计

费的 80%;待工程交工验收后 15 日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95%;余

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日内全部付清。

3、履行地点和方式

南通港洋口港区

4、履行期限

540 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

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5、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天的误期赔偿金

额为人民币 1 万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2%。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

陷的义务。

(2)承包人在签署了总承包合同之日后,投标函附表所列的工

地人员必须在监理人指定的日期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的有效运

转。对未经监理人同意,没有按时进场或未经批准离开工地的项目经

理,发包人将按 20000 元/人天课以违约金;对未按时进场或未经批

准离开工地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发包人将按 10000 元/人天课以违约

金;对未按时进场或未经批准离开工地的工地其他主要人员,发包人

1-3

将按 5000 元/人天课以违约金,直至缺员进场为止。

(3)承包人在签署了总承包合同之日后,必须保证投标函附表

所列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在监理人指定的日期到场,以保证工程顺利

开工。如果主要施工机械进场后长期不能使用,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及时修复或更换该机械设备,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并按 5000 元/

台天课以违约金。

(4)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承包人进场

的施工机械不得撤离现场。否则,发包人将按该设备的重置价值从工

程期中支付款中课以违约金。

(5)在施工期间,承包人若违反施工操作及管理程序,则按 5000

元/次标准课以承包人的违约金;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包人将以

20 万元/死亡 1 人,5 万元/受伤 1 人,课以承包人的违约金,因事故

调查分析而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6)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的施工人员缺

员 30%以上,在监理人发出 3 次书面警告 14 天后,发包人将根据合

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终止总承包合同。

(7)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如果在各种报表及检查试验记录中自己

作假或诱导监理人作假,一经查实,发包人将按 5 万元/次课以承包

人的违约金。由于假报表、假试验记录引起的工程损失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

(8)承包人违反环境保护的规定,向水域排放废油或其他生产

生活废弃物,按 20 万元/次课以承包人的违约金,并应承担其他相关

部门的罚款。

6、争议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

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

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南通仲裁委员会

提起仲裁。

7、合同生效方式和时间

1-4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总承包合同。除法

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在总承包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二)施工分包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亿贰仟捌佰玖拾万元整( 72,890

万元),不含暂列金 9,000 万元。

2、结算方式

工程进度款付款: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后 10

日内同比例支付施工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如发包人出现工程进度款

未能按时支付的情况,分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代为支付相应的工程进

度款。

3、履行地点和方式

南通港洋口港区

4、履行期限

530 个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5、违约责任

(1)因分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天的误期赔偿金

额为人民币 1 万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总承包合同的合同价格的

2%。分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分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

陷的义务。

(2)承包人在签署了总承包合同之日后,投标函附表所列的分

包人工地人员必须在监理人指定的日期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的

有效运转。对未经监理人同意,没有按时进场或未经批准离开工地的

施工项目经理,承包人将按 20000 元/人天课以违约金;对未按时进

场或未经批准离开工地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承包人将按 10000 元

/人天课以违约金;对未按时进场或未经批准离开工地的工地其他施

工主要人员,承包人将按 5000 元/人天课以违约金,直至缺员进场为

止。

1-5

(3)承包人在签署了总承包合同之日后,必须保证投标函附表

所列的分包人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在监理人指定的日期到场,以保证工

程顺利开工。如果主要施工机械进场后长期不能使用,发包人、承包

人有权要求分包人及时修复或更换该机械设备,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

并按 5000 元/台天课以违约金。

(4)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分包人进场

的施工机械不得撤离现场。否则,发包人将按该设备的重置价值从工

程期中支付款中课以违约金。

(5)在施工期间,分包人若违反施工操作及管理程序,则按 5000

元/次标准课以分包人的违约金;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承包人将以

20 万元/死亡 1 人,5 万元/受伤 1 人,课以分包人的违约金,因事故

调查分析而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由分包人承担。

(6)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人批准,施工人员缺员 30%以

上,在监理人发出 3 次书面警告 14 天后,发包人、承包人将根据合

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终止施工分包合同。

(7)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如果在各种报表及检查试验记录中自己

作假或诱导监理人作假,一经查实,承包人将按 5 万元/次课以分包

人的违约金。由于假报表、假试验记录引起的工程损失费用,由分包

人承担。

(8)分包人违反环境保护的规定,向水域排放废油或其他生产

生活废弃物,按 20 万元/次课以分包人的违约金,并应承担其他相关

部门的罚款。

6、争议解决方式

(1)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施工分包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不成、

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南通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南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分包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索赔事项,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分

包人共同向发包人索赔。无论索赔结果如何,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1-6

向承包人索赔。

7、合同生效方式和时间

承包人在发包人明确施工分包人后的 30 日内与分包人签订施工

分包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和分包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施工分包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四、保证金及保函支付情况

(一)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总承包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

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

(二)预付款保函

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

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

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当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价的 40%

后,开始抵扣预付款,在每期进度款中扣回进度款的 20%抵扣预付款。

(三)金额计算

在承包人与分包人订立的施工分包合同中,对履约保证金和预付

款保函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详见下表:

1-7

项目 承包人支付发包人金额(万元) 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时间 计算过程

1 履约保证金 4,350 总承包合同签订前 合同金额 87000*5%

2 预付款保函 3,828 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 合同金额-暂列金-安全生产费(87000-9000-1440)*5%

合计 8,178 安全生产费为投标限价 96000*1.5%

项目 分包人支付承包人金额(万元) 分包人支付给承包人时间 计算过程

1 履约保证金 4,094.50 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前 (81890=施工费用 72890+暂列金 9000)*5%

总承包预付款保函金额*施工费用/勘察设计施工总费用=

2 预付款保函 3,577.22 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交

(3828*72890/78000)

合计 7,671.72

1-8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勘察设计及总承包管理费合计 5,070 万元为公司自营

业务收入。该项目预计为公司贡献净利润约 1,700 万元。

(二)该项目的完成有利于提升公司总承包业务业绩,积累总承

包工作经验,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团队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如在中标方案基础上进行方案优

化,且优化方案被发包人专家团队(发包人邀请监理、质监单位等相

关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专家组成)确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此优化

使工程的投资减少、工期缩短、获得长期运营效益或其他利益的,其

利益分享按如下办法处理:

1、因对中标方案进行优化使工程投资减少的,按工程投资减少

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承包人优化方案的报酬:500 万元(不

含)以内的,按投资减少额的 50%计;500 万元到 2000 万元(不含)

之间的部分按 30%;2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20%计。

2、因对中标方案进行优化使工期缩短的,或因对中标方案进行

优化后发包人获得长期运营效益或者其他利益的,另行签订利益分享

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发包人延期付款的风险;

(二)分包人无法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人员安全的风险;

(三)由于分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导致赔偿的风险;

(四)台风、寒潮等自然灾害引起航道疏浚工作量增加或需要多

次疏浚的风险。

总承包合同一经签订,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合同价格一概不

予调整(柴油价差除外,施工图审查完成后,总价增加及非发包人责

任的设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项目的开工、施工和竣工受到业主方、外部条件等实际情况

1-9

的影响,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不利因素。

应对措施:施工分包合同工程进度款付款条款明确承包人在收到

发包人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后 10 日内同比例支付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

如发包人出现工程进度款未能按时支付的情况,分包人不得要求承包

人代为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分包合同违约责任明确分包人若违反

施工操作及管理程序课以分包人违约金,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课以分包

人违约金;因分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分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

金,同时不免除分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七、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四条依据本制度

进行的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包括:(一)签订购买、销售或提供、接

受服务等重大合同;第六条对于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事项的审批

权限和程序为:(三)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

的购买、销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计,公司 2015 年净资产 174,501.66 万元,合同金额大于

34,900 万元的重大合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据此,《关于签订南通

港洋口港区 15 万吨级航道工程总承包合同及施工分包合同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1-10

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

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4 年修订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中“签订

购买、销售或提供、接受服务等重大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已经无

法满足现实的业务发展需求,不利于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

据公司经营需要,现对《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局

部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六条 对于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

序为:

(一)单笔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下的购买、

销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决

定;

(二)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且不足 20%

的购买、销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经董事长审核通过后报董

事会审议批准;

(三)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的购买、销

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合同的履行可能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或上证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

同的履行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

按前款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本条所述购买合同,是指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设备等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合同;本条所述销售合同,是指公司出售产品、商品等给

他人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

现修改为:

2-1

“第六条 对于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为:

(一)单笔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下的购买、

销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决

定;

(二)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购买、销

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经董事长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批

准。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合同的履行可能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或上证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

同的履行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

按前款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本条所述购买合同,是指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设备等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合同;本条所述销售合同,是指公司出售产品、商品等给

他人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2-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设集团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