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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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 临 2016-04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4]56 号”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 2014 年 1 月完成,公司

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但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

使用完毕,因此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将拟提交最近一

次股东大会审议。因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本次非公

开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

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鉴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而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已确定为中信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

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

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终止与海通证券的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保荐协议,海通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由中信证券承继。中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张明慧、朱烨辛共同负责公司的保

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张明慧女士和朱烨辛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2

附件

张明慧 女士

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

委员会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拥有 CPA 非执业会员、ACCA 会员资格。参与

的项目包括中金黄金配股保荐代表人、航天晨光非公开发行保荐代表人、中国动

力重大资产重组暨配套融资协办人、北方创业重大资产暨配套融资协办人、一拖

股份 IPO 协办人,作为项目成员参与西藏华钰 IPO 项目、江南红箭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兵器集团公司债项目、中船工业集团永续债项目、中铝国际 IPO 项目、

北方导航资产置换项目、兰石重工改制项目、中金黄金集团永续债项目等。

朱烨辛 先生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硕士、工学学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总监,

保荐代表人。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杭钢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上海宝钢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 IPO 项目、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项目、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项目、中金黄金配股项目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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