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16—063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规
定,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控股股东颜华先生、实际控制人颜华先生和罗慧女士,为保障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谨此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 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 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六) 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
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七)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八)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证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一)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三)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