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16-057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6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
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承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再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同
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自 2016 年 8 月 25 日起预
计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公司签署<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重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详见于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重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下午 1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地址:浙江
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 398 号),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