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来源:深交所 2016-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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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原《公司章程》第二条、第六条、

第十九条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序号 修改前的《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第二条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系

第二条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系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

江苏赛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赛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

“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

1 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江苏省徐

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江苏省徐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营业执照号为 320300000095707。

91320300608014945G。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80,000,000 元。 296,855,618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 万

股,均为普通股。其中,首次公开 第 十 九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为 6000 29685.5618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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