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5日披露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6年5月5日披露了《对外投资事项筹
划进展公告》,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自动驾驶项目。
近日,投资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目的
为共同推进自动驾驶产业在中国的发展,各方将作为创始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公
司,公司成立后将通过与全球领先自动驾驶技术公司合作,取得已商业化并成熟应
用的自动驾驶技术授权,致力于成为一家销售规模达上千亿元,具有全球顶级技术
和产品的汽车自动驾驶公司。
二、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融资安排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
2、各方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1 胡钢 12,500 25%
2 浙江亿咖通科技有限公司 8,000 16%
3 杭州朗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 14%
4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
5 嘉兴熙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00 15%
6 苏州金沙江联合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 6%
7 新余高新区国信高鹏大数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 4%
合计 50,000 100%
3、各方同意,在公司成立 3 个月内,公司将按投前不低于人民币 11 亿元的整
体估值进行 PreA 轮融资;在 2017 年初,公司将启动 A 轮融资,融资方案各方另行
协商确定。
4、各方同意,在适当的时机,释放公司部分股权对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具体
的股权激励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
三、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股东委派 8 名董事(其
中双林股份提名 2 名),外部聘请独立董事 1 名。
四、各方的权利义务
1、各方依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公司增资扩股时,各方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3、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协议无法履行、解除或终止的,则各方同意终止
本协议并解散公司。
五、其他约定
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满三个月,如公司仍未经注册登记设立,任何一方有权终
止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责任。
双林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及
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交易及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作出有关安排。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