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6-023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51,541,358.81 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轨道
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已
按照计划建设完成,现公司拟将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6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723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89 元。截止 2014 年 7 月 28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30 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 498,147,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33,824,181.30 元、保荐费 3,000,000.00 元、
审计费 5,500,000.00 元、律师费 2,000,000.00 元、信息披露费 3,420,000.00 元及
其他发行费用 861,246.3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541,572.4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苏亚验【2014】25 号的验资报告。
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
电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2、轨道
交通门控装置项目;3、技术中心项目。
二、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生产的轨道交通门控装置主要用于轨道交通门系统的配套,为配合“轨
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的实施,公司筹划了本项目,以扩大门控装置的
生产规模。本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康尼电子实施,待“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
建项目”达产年后,康尼电子将新增年产 22,900 套门控装置的生产能力。轨道
交通门控装置项目总投资 11,501.30 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工程安装、工程建
及其他费用及购置相关设备等。
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已完成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的建设,该项目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7,852,340.34 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为 16,541,358.81 元
(包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金额 35,000,000.00 元,共计节余募集资
金 51,541,358.81 元。
三、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康尼电子对新建
的 SMT 生产线采用双头技术,使得仅在一条新购的 SMT 生产线的情况下,实
现了募投项目规划中二条生产线的产能,同时,通过严格招标流程、多次的商务
谈判,较好地控制了装修、设备等成本,降低了项目的实施费用。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的节余资金 51,541,358.81 元
(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将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门控装
置项目已按计划建成,公司拟将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轨道
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并将该
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门控装
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1,541,358.81 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认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已达到预期建
设目标,公司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