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康尼机电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68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3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498,147,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541,572.40 元。江苏苏
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14]25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
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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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原定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诺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定可使用状态日
资总额
期
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
1 64,405.50 29,300.00 2016年7月31日
扩建项目
2 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 11,501.30 7,700.00 2016年7月31日
3 技术中心项目 9,812.60 7,954.16 2016年7月31日
合计 85,719.40 44,954.16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2016年7月25 截至2016年7月25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日投入进度(%)
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
1 29,300.00 14,853.91 50.70
扩建项目
2 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 7,700.00 2,785.23 36.17
3 技术中心项目 7,954.16 4,084.25 51.35
合计 44,954.16 14,717.52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
1、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总投资额
64,405.5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29,300.00 万元,原计划在 2016 年 7 月底完成。
因项目涉及大量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针对实际情
况对厂房等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影响了项目整体进度,现预计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项目可全面建成。
2
2、技术中心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项目”总投资额 9,812.60 万元,拟投入募
集资金 7,954.16 万元,原计划在 2016 年 7 月底完成。为使公司技术中心建设与
公司技改措施配套,更好地控制建设成本,加之技术中心部分定制设备供货周期
较长,影响了项目整体进度,现预计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项目可全面建成。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相关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
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上
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7 月 29 日,康尼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2016 年 7 月 29 日,康尼机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康尼机电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康尼机电本次“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技术中心项目”两个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基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
关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该事项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康尼机电本
3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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